万鄂湘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万鄂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第9任主席
现任
就任日期
2012年12月18日
主席朱立伦国民党主席)
副主席郑建邦邓力平刘家强李惠东高小玫何报翔张伯军田红旗王 红冯 巩
秘书长李惠东
前任周铁农
 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任期
2018年3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期
2000年4月-2013年3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6年5月(68岁)
 中国湖北省公安县
籍贯湖南长沙[1]
政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万鄂湘(1956年5月),男,汉族湖北公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学者、法官民主党派国家领导人。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级副职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是民革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主席。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时为二级大法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生平

早年经历

中学毕业后,万鄂湘作为知识青年,于1974年插队湖北省公安县达河公社劳动锻炼;高考制度恢复后,于1977年考入武汉大学外语系学习英语;毕业后,留校任教;198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专业,师从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85年,在全国公派留学考试中,被耶鲁大学法学院录取,进修一年;后又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8年回国后,万鄂湘出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晋升副教授,时年32岁。

1991年,万鄂湘再次被派国外进修,在德国海德堡马普研究所做访问学者;1992年回国后,晋升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1993年,出任研究所所长。在其任内,创办了“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行政诉讼的原告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2]

法官

1997年,万鄂湘出任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年12月,升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此期间,他一直兼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2000年4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3];时年44岁的万鄂湘,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年轻的大法官。

2002年12月,在民革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万鄂湘当选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排名最末);2011年,晋升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2012年12月,当选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在2013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万鄂湘以民革中央主席的身份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3月19日,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审判机关职务的规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1月,万鄂湘陪同习近平视察福建[5]

2020年12月,美国国务院宣布以香港问题为由制裁全国人大常委会14名副委员长,万鄂湘在列其中。

2021年7月1日,万鄂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合致贺词[6]。2021年7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部署有关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万鄂湘、武维华出席[7][8][9]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民主党派职务
前任:
周铁农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主席
2012年12月-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