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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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2021年3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阶 | 刑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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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
现状:施行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是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正案,该法案修正内容主要集中在近年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对防疫、上市公司法律的查漏补缺,此外还有一些常规性法律调整,条文共计48条,于2021年3月1日实施[1]。
社会背景
近年来在中国发生了公交车司机坠湖事件、冒名顶替上大学、高空抛物致死、兜售假疫苗、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如未成年人杀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重大社会问题,此次修正案则主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修正过程
2020年6月28日,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拟从六方面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补充30条[2]。
2020年10月13日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此次草案拟定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入刑[3]。
2020年12月22日,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修正案草案三,草案三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应修正案进行了配套修改[4]。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1]。
主要内容
- 将故意杀人行为及致人死亡或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故意伤害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岁,唯犯行为时为十二岁至十四岁之犯行为嫌疑人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方得追究。
- 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
- 冒名顶替他人并获得各项资格入刑。
- 新增行为名,违反药品管理行为。
- 新增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适用刑罚的说明。
- 新增有关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的刑罚。
- 新增有关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行为的刑罚。
- 新增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参考资料
-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 [2020-12-28].
- ↑ 我国拟对刑法从六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新华网. [2020-12-28].
- ↑ 王玉西.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 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拟入刑. 央视网. [2020-12-28].
- ↑ 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将修改. 新华网.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