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梅芬(1968年10月—),女,广东梅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山大学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生平
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早年任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主任,绩效评价处处长、农业处处长、预算处处长。2013年5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2017年5月,任中共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2017年5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3]。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4]。2019年5月,卸任河源市长[5]。
参考资料
- ↑ 叶梅芬任河源市委副书记、提名市长 彭建文不再担任(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7-05-11.
- ↑ 中共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组织人事-人民网. 人民网. [2022-12-30].
- ↑ 中共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名单_南方网. 南方网. [2022-12-30].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新网. [2021-02-13].
- ↑ 林涛任河源市代市长 叶梅芬辞去市长职务(图 简历). 新华网. [2019-0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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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彭建文 |
河源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5月-2019年5月 |
继任: 林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