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上在巴黎签订的其他条约,请见“
巴黎条约”。
巴黎条约美利坚合众国及西班牙的和平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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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类型 | 和平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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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 | 1898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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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法国巴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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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 1899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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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 | 由美国和西班牙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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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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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处 | 美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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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西班牙语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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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是1898年12月10日美国和西班牙在美西战争后签订的和平条约[1]。
内容
- 西班牙放弃对古巴的主权,但是没有指定“接受国”。
- 古巴岛继续为美国的占领地。
- 西班牙割让关岛和波多黎各给予美国。
- 西班牙以2000万美元将菲律宾群岛主权卖给美国。
影响
西班牙帝国因此条约丧失许多海外领土,美国则扩大在太平洋的影响力,逐渐取得和欧洲列强相同的地位。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