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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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云
个人资料
出生1911年10月30日
 大清福建省龙岩县城东关平寨坊社兴村
逝世2007年1月7日(96岁)
 中国北京市
国籍 中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杨慧茹

林海云(1911年10月30日—2007年1月7日),男,福建龙岩人。红军战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新中国对外贸易领导人之一,曾任对外贸易部党组书记、代理部长,海关总署署长,国务院财贸小组副组长,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1]

生平

早年

1911年10月30日(农历九月初九),林海云出生于福建省龙岩县(今龙岩市)城东关平寨坊社兴村一个药店职员家庭家庭,兄妹六人,排行老大。6岁进入私塾,后到登高小学借读,1918年入公立东平学校学习。1924年小学毕业后家贫辍学,到平林小学当教员[2]。1926年春,到厦门集隆洋参行做学徒。1927年夏,因水土不服,回到龙岩养病,期间与同学一起偷割当地军阀陈国辉的军用电线,因此被通缉,被迫离开家乡,避返厦门。

重返厦门后林海云先在嘉禾大学贩卖部当店员,后调到校教务处做缮写工作,负责刻写讲义。1929年10月,在同学的介绍下,林海云参加了厦门反帝大同盟,后考入厦门市消防队。1931年回到龙岩。1932年春节结婚,婚后与妻子合力经营米粉作坊。

参加红军

1932年4月,红一方面军东征漳州。4月10日,红军攻占龙岩,在龙岩召开庆功大会和工农兵各界的代表会议,在舅舅连瑶的影响下,林海云积极参与,还带领红五军团工作组到社兴村召开群众大会,并被群众推选为村贫农团主席。10月中旬,国军反攻龙岩,红军在奉命撤离龙岩前,进行了紧急扩红工作,林海云参加红军,被分到县苏维埃警卫连。1933年春,调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总务处文书科科长。8月,选调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首府瑞金,任中革军委总动员武装部文书,后调任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秘书处油印股股长[3]

1934年1月,红军前方总司令部与中革军委总司令部合并,林海云调任总司令部四局队列科油印股股长。长征开始前夕,四局成立图书印刷科,林海云任副科长,任务是在行军作战的环境中,承担军委首长随时下达的军事文函、沿途各类公告宣传材料的印发任务[3]。10月,经直属队政治协理员赖勤介绍,林海云加入中国共产党[1]。后随中央红军参加了两万五千里长征

1935年6月,懋功会师后,林海云和部分参谋人员随朱德总司令、刘伯承总参谋长分到了左路军,任红军总司令部一局地图科副科长,此后一直在红四方面军工作。炉霍会议后,调任红军总司令部一局图书教育科科长兼司令部政治协理员。

1936年12月初,林海云随红四方面军到达陕北,被任命为重新组建的中革军委总司令一局三科科长。1937年春,进入延安抗大二期学习,任五队九组组长兼支部书记。同年夏,从抗大提前毕业,被任命为红军前敌总指挥部作战科作战参谋。

抗日战争

1937年8月25日,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改为八路军总司令部,林海云为作战科参谋。9月初,跟随八路军总司令部经韩城渡过黄河,挺进山西抗日前线。1938年6月,任八路军前方总部副官处(后改称为四科)副官长,负责总部首长及核心机关的设营警戒、生活财务管理、勤杂人员管理、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供应、机关的医疗卫生、与地方及友军人员的联络接待以及机关大生产等任务。

1940年2月,到北方局党校学习,任二队党支部书记。6月底结业,分配到冀太联办贸易总局(后改称冀太联办生产贸易管理总局)任局长,领导组建太岳区贸易分局、冀南区贸易分局,并设立6个直属的贸易分局以及一批公营商店。1941年9月,冀太联办生产贸易管理总局改组为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总局长王兴让),林海云为副总局长。1943年3月,兼任冀南行署工商管理局局长[2]。1944年6月,冀南和冀鲁豫两区党委、军区合并,两区行署及工商管理局合署办公,林海云任局长兼冀鲁豫区行总经理,统一领导原两区各工商分局、分行的工作。1945年,任晋察鲁豫银行行长。

解放战争

抗战胜利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恢复冀南、冀鲁豫两行署建制。林海云回到冀南行署,任财政处处长、冀南行署工商管理局局长兼冀南区银行总经理。1946年3月,率队前往太行山区冶头镇,参加由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委托董必武主持召开的华北财经会议,期间代表冀南、冀鲁豫解放区做专题报告。1947年9月,参加中央工委平山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112月,被任命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贸易局局长。1948年1月,任晋察鲁豫边区政府贸易厅厅长。5月9日,中央正式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林海云被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任命为政府工商厅副厅长兼华北贸易总公司总经理。9月24日,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林海云任工商部(部长姚依林)副部长兼华北贸易总公司总经理[2]

天津解放后,率华北贸易总公司进驻天津,兼任天津市军管会党组成员,参加财经接管小组的工作,期间领导组建了华北对外贸易公司、天津贸易公司、天津花纱布公司、华北盐业专卖局、天津煤建公司、天津市信托公司、天津土产公司、天津粮食公司、天津百货公司、天津零售公司等专业贸易公司。1949年7月,奉调进京,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商业处(处长姚依林)副处长兼外贸业务室主任,奉命筹建中央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成立,林海云作为部党组成员,被政务院任命该部首任办公厅主任。12月26日,被任命为贸易部国外贸易司司长。1950年1月,主持起草中国第一部《对外贸易管理条例》。12月,兼任反禁运委员会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反禁运、反冻结”的各项措施。1952年8月,中央贸易部被拆分为中央对外贸易部和商业部,林海云任中央对外贸易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1954年9月11日,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10月27日,兼任中国关税税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5年6月,兼任对外贸易部部长助理。10月,兼任对外贸易部副部长。1960年11月,海关总署改制为对外贸易部海关管理局,林海云卸任海关总署署长,专司对外贸易部副部长。1961年10月,经外贸部部长叶季壮提议、部党组决定并经中央批准,林海云担任对外贸易部常务副部长,主持外贸部日常事务。1965年2月,因部长叶季壮病重,林海云代理对外贸易部党组书记、部长。1970年7月1日,担任外贸部党的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兼任部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同年因声带癌卸任。1971年6月,在北京医院进行一侧声带切除手术[1]

1977年12月,林海云恢复工作,任国务院财贸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分管财贸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组和水产总局等方面的工作。1978年3月,当选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任全国政协财经组副组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国务院财贸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参与领导了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制的工作,并曾分管该局。1981年10月,离休[1]

2007年1月7日,林海云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4]

参考资料

  1. 1.0 1.1 1.2 1.3 高烽. 林海云传 从红军战士到共和国海关总署署长、外贸部部长. 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0. ISBN 7810009931. 
  2. 2.0 2.1 2.2 张馨文. 红色贸易专家林海云. 文史春秋. 2019, (4): 37-41. ISSN 1005-9563. 
  3. 3.0 3.1 高烽. 跟红军总司令部长征的日子——林海云同志长征亲历记. 传记文学. 1996, (11): 4-16. ISSN 1003-0255. 
  4. 林海云同志逝世. 人民日报 (第4版). 2007-01-24.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原国务院财贸小组副组长林海云同志(部长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1月7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叶季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
1967年1月-1970年7月
继任:
白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