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是专门审理行政诉讼的法院。行政法院是部分大陆法系地区特有,例如法国、德国等,与处理民事及刑事诉讼的普通法院属两个体系,包括有自己的地方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在普通法系地区,公民控告政府行政部门的程序和普通民事诉讼无大分别,只是被告换成政府,亦无行政法院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