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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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2005年5月28日-2009年6月11日
前任李鸿忠
继任王荣
个人资料
出生 (1955-07-22) 1955年7月22日68岁)
 中国湖南省湘潭市
国籍 中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2009年被开除)
配偶苗莲香[1]
母校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

许宗衡(1955年7月22日),男,湖南湘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在职硕士。曾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兼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2009年6月1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共中央免职。

生平

许宗衡出生于1955年7月。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至1974年8月,许作为“知青”,下放至衡南县宝盖乡(今宝盖镇)农场工作,先后任场长、副指导员。1974年8月,被保送至湖南省交通学校读书。1976年8月,学校毕业后分配至湖南省衡阳汽车修配厂,先后任技术员、政治处干部。1977年9月,调入衡阳市经委组干科。1978年12月调入中共衡阳市组织部,先后任干事、副科长、科长;1986年8月升任组织部副部长,1990年4月升任中共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1月调入深圳市组织部,任培训处处长。1994年7月,调任深圳市海天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1996年8月,调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深圳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2000年1月,升任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0年5月,升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8月,任深圳市副市长、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2005年6月,任深圳市市长。2009年6月8日,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接受调查;2009年6月11日,因严重违纪,被免去领导职务。

案件过程

  • 2009年6月5日,香港媒体开始报道“传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2][3]
  • 2009年6月8日,中国国内媒体开始报道[4]
  • 2009年6月10日,传许宗衡自杀未遂[5]
  • 2009年6月11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6]
  • 2009年6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提名王荣为深圳市市长候选人。[7]
  • 2009年7月17日,广东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决议,撤销许宗衡广东省十届省委委员职务。[8]
  • 2009年7月27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罢免了许宗衡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9]
  • 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罢免了许宗衡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0]
  • 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终止了许宗衡全国人大代表资格。[11]
  •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是许宗衡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被法院“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义务。2017年7月18日,郑州中院曾调查许宗衡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车辆、房产等,发现他的银行账户中仅有3,585.52元人民币,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随后将该笔银行存款冻结,没收上缴国库。2018年1月29日,郑州中院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现他名下的一套住宅,于2018年1月30日进行查封,但该房产是深圳市集中建设的省部级干部住房,根据规定不能公开拍卖。7月17日,郑州中院正式将许宗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李鸿忠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5年6月3日-2009年6月11日
继任:
王荣(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