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陈兆恺 Patrick Chan Siu-oi GBM 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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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 |
任期 2000年-2013年 | |
提名 |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 |
指定 | 董建华,经立法会同意 |
前任 | 沈澄、列显伦 |
继任 | 霍兆刚 |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1997年-2000年 |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 |
任期 1992年-1997年 | |
区域法院法官 | |
任期 1987年-1991年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香港(英占) | 1948年10月21日
国籍 | 中国(香港) |
陈兆恺,大紫荆勋贤(英语:Patrick Chan Siu-oi,1948年10月21日—),香港法官。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1]。1997年至2000年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早年生活及教育
陈兆恺1948年出生于香港。中学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开办的香港华仁书院。后就读于香港大学,1974年取得法学士学位。
司法生涯
1987年至1991年,他获出任地区法院法官。1992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1997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为首位本地大学毕业生担任此职。2000年获推荐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2013年4月8日,港府宣布行政长官梁振英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委任陈兆恺于同年10月21日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其空缺将由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霍兆刚出任。
三权分立相关文件被教育局删除
教育局网站曾存取2011年法官陈兆恺所撰写的简报《基本法、法治与香港的优势》,文件当中的“法治作为一种制度”章节,列出了“权力分立(或称三权)”,解释政府的职能可由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执行各别的功能,又指机关的设置能避免权力集中和权力滥用。相关文件在2020年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