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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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宇(1934年),广西横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第一任主要负责人。

生平

1934年出生于广西横县,1949年7月参加革命。

1980年11月,任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研究室副主任。1982年7月28日任海南行政区党委书记兼行政区公署主任,1983年7月任区党委副书记、行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1985年7月17日因“海南走私汽车事件”遭到撤职。[1]1985年10月29日任广东花县县委副书记,1987年2月9日任广东增城县委书记,1988年1月15日任广州市副市长,6月任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1992年4月25日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1996年1月在广西辞职,回广州居住。[2][3]

参考资料

  1. 雷宇与1984海南汽車走私事件. 青年参考. 2008-09-10 [2020-02-17]. 
  2. 陆幸生. 雷宇細說海南島汽車事件林桃森18年冤案內情. news.sina.com.cn (新民周刊). 2004-03-14 [2020-02-17]. 
  3. 谭丽琳. 海南改革開放第一人雷宇:一生精彩在海南. 海南日报. 2008-11-03 [2020-02-17]. 
前任:
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 继任:
孟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