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 |
院长 | 王建新 一级高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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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诉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业务上级机构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专门人民法院 |
行政级别 | 副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京广中路13号 |
对外官网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 |
机构沿革 | |
1954年7月-1955年3月 | 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 |
1955年3月-1957年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1979年至今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沿革
1954年7月,河南省人民法院根据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作的“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建立工矿和铁路、水运沿线专门法庭”的决议精神,在郑州铁路局成立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受河南省人民法院和郑州铁路局双重领导,业务上由河南省人民法院直接领导。1955年1月起,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改为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部委托河南省司法厅代管。1955年3月,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更名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1957年该院撤销。[1]
1979年,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其所辖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恢复成立。[2]1987年5月,该院划归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3]1984年至2006年,该院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襄樊铁路运输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铁路运输法院共6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2006年,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继成立,此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共2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2]
机构设置
审判机构
其他机构
- 办公室
- 政治部(下设组干处、宣传教育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研究室
- 法警支队
- 书记员管理处;
- 司法技术装备处[4]
历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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